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政企联动制实施细则》(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领域申报项目应符合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重点发展的医疗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微电子和金融科技六大重点科研领域,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申请前已与投资企业签订产学研开发协议,3.申请机构及主要负责人无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三、项目要求申报的项目应是已获得企业投资,且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应获最少一家企业的投资并已签订协议,四、投资企业要求投资企业应与申请机构不存在控制或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申请机构按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立项备案申请表》(附件2)、《知识产权和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申请机构与投资企业签订的产学研开发协议,深圳市福田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发展事务署进行备案审查,重点审查申请机构、投资企业、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深圳市福田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发展事务署向相关工作会议备案通过后,相关工作按照《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政企联动制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2.材料提交要求:请将《项目立项备案申请表》、《知识产权和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机构与投资企业签订的产学研开发协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视为申请机构提交的最终文本,5.业务咨询电话:0755-23608514-6612附件:1.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研及创新创业若干支持措施若干实施细则2.项目立项备案申请表3.知识产权和科研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