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海政办发〔2023〕24号)、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23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海农发〔2023〕82号)文件相关要求,2023年7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南通汉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广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项目进行了集中立项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南通广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项目通过,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8月21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其他方式反映和匿名意见,联系电话:0513-68063808联系人:袁媛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