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印发给你们,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8月15日江西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且取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经济及相关系列副高级职称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且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经济及相关系列中级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证书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且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经济及相关系列中级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证书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经济及相关系列中级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证书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但取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经济及相关系列副高级职称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且取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经济及相关系列副高级职称并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除符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条件外,但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经济及相关系列中级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且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经济及相关系列中级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3.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人力资源管理重大项目(课题)1项(以有关部门立项、评审、鉴定、验收为依据),5.对在促进就业、服务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以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