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建规模在50亩(含)至100亩(不含)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园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100亩(含)以上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园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星级评定为四星、五星的小微企业园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智能化技改项目按照不超过15%、最高200万元给予补助,一般技改项目按照不超过10%、最高100万元给予补助,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