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研究海上试验场项目(近浅海陆海联调试验能力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内如您对报告书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8日)海域使用申请人:青岛哈尔滨工程大学创新发展中心报告编制主体名称:青岛国海浩瀚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88182501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研究海上试验场项目(近浅海陆海联调试验能力建设项目).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