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2年度宜昌市专利奖励申报工作,1.申报发明专利奖励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被授予中国发明专利权、授权PCT专利的本市专利权人,3.发明专利授权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1.申报有效发明专利奖励对象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0件(含20件)以上的城区(含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工作,2022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300件以上的专利服务机构奖励,二、申报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的材料申报奖励资金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7.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工作,并通过国家级认证或监审的企业需提供正规认证机构进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或监审的收费发票复印件,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规划发展科受理发明专利奖励、有效发明专利奖励的有关资料,四、奖励资金的审核和发放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时提交纸件一份,3.城区及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时,需同时提供申报表格的电子件,附件:1.2022年度宜昌市专利奖励申报表2.2022年度宜昌市授权发明专利奖励申报单位(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3.2022年度宜昌市PCT授权专利奖励申报单位(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4.宜昌市企事业单位有效发明专利奖励申报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5.2022年度宜昌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区申报情况汇总表6.2022年度宜昌市PCT授权专利奖励区申报情况汇总表{C}7.{C}宜昌市企事业单位有效发明专利奖励区申报情况汇总表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2023年8月11日联系人:发明专利奖励、有效发明专利奖励:规划发展科李意6252428邮箱24474468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