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3年度宝安区第二批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备案申报工作,申报职业(工种)详见《宝安区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职业(工种)参考目录》(附件1),三、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登记,且不属于以下5类人员:(1)已在本市领取与学徒培训项目同一职业(工种)相同及以上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已在本市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相同及以上等级的学徒培养计划,(三)合作学徒培养机构1.企业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市技工院校或者职业院校,(五)培训范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职业(工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技能类职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新职业,所培训职业(工种)原则上应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经备案的行业企业培训评价规范,由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和培训机构均不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基本组织条件及学徒培养计划进行综合评审,五、学徒备案(一)备案时间: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六、有关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备案的培训方案组织备案学徒开展培训,蔡老师29995112附件:1.宝安区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职业(工种)参考目录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规划教材选用目录(2022—2023年)3.深圳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4.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新型学徒制系统操作手册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8月15日附件:1.附件1:宝安区2023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职业(工种)参考目录0331.wps2.附件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规划教材选用目录(2022-2023年).pdf3.附件3深圳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et4.附件4: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新型学徒制系统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