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0年度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发〔2020〕20号)、《关于开展水稻绿色高产创建和高产示范竞赛活动的通知》(温龙农〔2018〕99号)等文件精神及各街道早稻绿色高产示范方测产验收结果,现将2023年龙湾区早稻绿色高产示范创建拟奖励清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2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向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86962033,附件:关于2023年早稻绿色高产示范创建拟奖励资金的公示.doc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