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人:吴常胜联系电话:0598-3633959永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8月11日永安市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自评报告(2021年度)一、地方财政投入情况1、永安市暂未出台城市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政策的2、永安市暂未开展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评估测算3、永安市上年度城市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兑现率为0,因暂未出台城市公交成本规制,2.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永安市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辖区城市公交车辆总数194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94辆,传统能源车0辆,新能源车占比100%,3.国家示范工程创建城市情况永安市未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或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工作,4.新能源公交车数量情况永安市2021年度新能源公交车标台合计数为:200标台,附件:1、2021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考核评分表,2、城市公交车辆信息明细表(永安2021年度),永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