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第一章规划总则1.1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桂阳县行政辖区,1.3规划目标(1)第一阶段目标:2022-2025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阶段,(2)第三阶段目标:2026-2030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巩固与提升阶段,确定桂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指标体系,表1.4-1桂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领域任务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湖南省指标值国家指标值2021年现状值2025年目标值2030年目标值指标属性是否达标职能部门生态制度(一)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制定实施制定实施制定实施制定实施制定实施约束性是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2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有效开展有效开展有效开展有效开展有效开展约束性是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3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2023≥23≥23约束性是县委组织部4河长制、林长制-全面实施全面实施全面实施全面实施全面实施约束性是县水利局县林业局5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100100100100100约束性是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6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开展参考性是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7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开展/开展开展开展约束性是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生态安全(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8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PM2.5浓度下降幅度%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约束性是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1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约束性是县农业农村局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有效保障有效保障有效保障是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三)生态系统保护11生态环境状况指数%≥60≥6073.93(2020年)≥73.93≥73.93约束性是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12林草覆盖率山区%≥60≥6061.15≥61.15≥61.15参考性是县林业局13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外来物种入侵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95不明显不降低≥95不明显不降低100不明显不涉及100不明显不降低100不明显不降低参考性是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四)生态环境风险防范14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安全可控/安全可控安全可控安全可控约束性是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15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100100100100约束性是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1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建立建立建立建立参考性是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17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建立建立建立建立约束性是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生态空间(五)空间格局优化18自然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约束性是县乡村振兴局(九)生活方式绿色化34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50≥5068.7≥50≥50参考性是县住建局35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实施实施实施实施实施参考性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36政府绿色采购比例%≥80≥80100100100约束性是县财政局生态文化(十)观念意识普及37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100100100100100参考性是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38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80≥8093.5≥94≥94参考性是技术部门为数据采集单位39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80≥8089.3≥90≥90参考性是技术部门为数据采集单位第二章生态制度体系建设2.1生态环境保护制度2.1.1强化规划引领强化规划引领,2022年组织编制《桂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形成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常态化机制,3.3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3.3.1提高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规划期内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确保规划期内无国家或相关部委认定的重大生态环境事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成立桂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