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规自函〔2021〕266号)相关要求,我区开展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的核查工作,现将我区历史遗留损毁矿山图斑(见附件)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2022年4月17日止),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9号,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电话69744216)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特此公示,附件:北京市昌平区历史遗留损毁矿山图斑汇总表.xlsx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