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19〕15号)文件要求,现将审查符合低保就业补贴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讯地址(邮编):401429联系电话:023-87260806023-87260808联系人:刘畅罗娅三、公示要求(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并署名反映,(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附件:綦江区2023年2季度符合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公示表重庆市綦江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