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县乡村振兴局阿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阿坝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县人社发〔2022〕25号)文件规定,确保落实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通过乡镇申报、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县人社局审批,151人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条件,补贴标准800元/人/月,补助资金合计:120800元(大写:壹拾贰万捌佰元整),现将享受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8日(详细信息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县人社局或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监督电话:0837-2482487(人社局),0837-2481549(就业服务中心),附件:2023年7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花名册2023年7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花名册阿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