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要求和《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脱贫劳动力通过有组织输出到户籍所在地省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经申报、初审、复审等程序后,现对符合条件的117名脱贫劳动力人员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第三期),共计70500元(大写:柒万零伍佰元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上网公示起计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就业局就业一科)反映,联系电话:28831425监督电话:28852314附件:红花岗区脱贫劳动力人口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汇总表(第三期).xlsx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