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自强镇思公村2组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梓潼县自强镇思公村2组,征收土地总面积2.052亩,二、征收土地现状征收土地总面积2.052亩,四、被征收土地单位基本情况(一)被征地前农业人口192人,五、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及《梓潼县人民政府关于梓潼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梓府通告〔2020〕6号)规定,自强镇思公村属于梓潼县区片地价III级区域,拟进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安置农业人口1人,七、公告方式和时间本公告由梓潼县人民政府组织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镇(乡)、村(社区)、组(社)的政务公开栏,八、其他事项1.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镇(乡)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2.如多数(一半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3.梓潼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按照本方案和土地调查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