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健全我市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促进农村承包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机制及流转市场,不断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行为,积极探索创新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政策扶持机制,促进农村承包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各区(县级市)、镇(街道)分别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行政村设立“村(社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推动建立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组织指导本辖区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155.30万亩,行政村设立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有流转意向的农户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汇总需要流转的土地面积信息,各级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在指导制定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