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科学精神,现将2023年自治区科普基地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由社会力量建设,(二)非场馆类: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休憩、生产等场所,(二)场馆类科普基地须有专用展教场所,用于科普展教活动的室内展厅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三)非场馆类科普基地须有一定规模、固定用于科普教育展示及活动的室内外场所,并有开展科普活动所需的演示设施设备等,科普内容科学准确,(五)能够积极参加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各类科普活动,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普专项)”模块注册申报,(二)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推荐,须对申报单位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四)申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请于8月25日前完成申报、审核推荐工作,业务咨询:创新体系建设处0951-5020998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951-5011204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8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