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杭州市育儿补助政策从2023年9月10日起施行,其怀孕(生育)子女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含)后,育儿补助申请育儿补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申请补助的子女出生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含)后,申请流程申请对象孕产补助原则上由女方向其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育儿补助原则上由女方向新出生子女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育儿补助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提出申请,育儿补助由该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限申请孕产补助应在女方怀孕满24周至子女出生后180日(指自然日,申请育儿补助应在子女出生后180日内提出,申请方式孕产、育儿补助原则上通过网上渠道申请办理,同一孩次的孕产、育儿补助只能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领一次,申请材料孕产补助申请材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口簿(户籍证明)、生育登记服务单(电子版)、夫妻共同生育现存活所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或《母子健康手册》等能证明怀孕满24周的医学证明材料、浙江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已开通并激活金融功能),育儿补助申请材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登记服务单(电子版)、夫妻共同生育现存活所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浙江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已开通并激活金融功能),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将孕产、育儿补助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浙江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