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渡船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福建省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1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受补对象进行了初步审核,现依规定将资金分配表和拟补助对象、标准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9日至8月16日止,联系电话:6332831,附件1: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情况统计表(2021年度)附件2: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情况统计表(2022年度)福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