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立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创业贷款贴息相关情况的公示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3号)文件规定,经实地调查,赣州立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符合创业贷款贴息政策,拟同意不担保仅贴息的方式,提供200万元以内贷款贴息,贴息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200BP,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期限2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6日,公示时如有异议,可向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97-4495815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