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物流行业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物流整体运行效率和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物流企业竞争力,根据《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1〕3号)和《江苏省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1〕4号)有关规定,在各地上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拟认定中通快递淮海区域智慧电商园等11家基地和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为2023年度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现将11家基地和28家企业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8月15日,公示期内,对有关物流基地和企业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反映,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材料,联系电话:025-83390498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鸿瑞大厦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附件:拟认定2023年度江苏省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名单.docx江苏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8月9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