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相关单位:依据《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滨科字〔2022〕22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第一批)补贴已完成审核,现将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第一批)补贴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批计划安排检验检测费用补贴11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奖励1项,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补贴5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贴17项,共补助经费1070077元,经费指标文件另文下达,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拨付2023年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第一批)补贴资金前,请再次核查企业是否存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中“不予支持范围”情况,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则不予补贴,请将核查情况加盖公章通过政务内网反馈至市科技创新发展研究院,附件:2023年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第一批)补贴计划项目表.docx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