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开展2023年“中山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工作,同时还需符合《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的评价标准条件,二、申报方式参评方式分为按指标计分参评、按特别引进条件参评两种,申报人可选择按指标计分参评、按特别引进条件参评的其中一种方式参评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四)按指标计分参评的申报人已在中山工作的应与我市相关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评分标准按照2023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执行(详见附件1),(五)按特别引进条件参评的申报人应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入职中山或有意向到中山全职工作的市外人才,符合2023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特别引进条件目录》中所列条件之一且业绩突出,选择“‘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申报(科技创新领域)”,申报人应根据系统附件要求或《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要求以及所填报申请书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按指标计分参评的如无相应佐证材料,镇街或市直部门直属单位对照申报条件、2023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或2023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特别引进条件目录》要求,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佐证材料等进行初审,拟定的特聘人才名单在中山市科学技术局政务网进行公示,七、联系方式市科技局产学研与智力管理科:王坚良、李昀懿联系电话:88319100附件:1.2023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评分指标体系表》2.2023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域特聘人才特别引进条件目录》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8日附件下载: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