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新一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23〕2号)要求,经地市推荐、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新一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公示如下:郑州市荥阳市、开封市兰考县、洛阳市孟津区、平顶山市郏县、安阳市滑县、新乡市新乡县、焦作市沁阳市、濮阳市清丰县、许昌市鄢陵县、漯河市临颍县、三门峡市渑池县、南阳市新野县、商丘市永城市、信阳市淮滨县、周口市沈丘县、驻马店市上蔡县,公示时间为8月8日—8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将联合发文认定,电话:0371—63576837邮箱:swtjsc@126.com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