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青岛市科技创新券申报兑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付申请条件(一)兑付申请企业和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3.针对申请兑付的项目,企业与创新券入库服务机构之间签订科技服务合同(或检验检测服务的检测单)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4.与本地服务机构合作的合同签订日期、发票日期需为2021年12月2日以后,与青岛市外服务机构合作的合同签订日期、发票日期需为2022年5月8日以后,(二)属于下述情形之一的申请项目不予兑付1.项目合同内容不符合创新券的支持范围,或根据合同内容无法判定该项目属于科技服务项目的,3.项目对应的服务与企业自身创新创业而开展的科研活动无直接相关性,10.当年度未通过创新券兑付评审、公示等程序的项目,二、兑付流程(一)企业申请企业需登录“青岛市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试运行)”(网址:http://cxq.qdsipc.com),在线提交以下材料:1.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编号,5.“四技”服务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提供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2)“技术转让”服务与企业创新创业而开展的科研活动有直接相关性的说明材料(不少于1000字)和相关证明材料;7.《“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1)和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附件2)盖章材料,三、支持政策及兑付安排(一)政策内容1.对于本地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二)兑付安排1.2023年度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四、联系方式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85630985、85938030青岛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创新孵化处85911343附件:1.“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docx2.“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docx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