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各就业培训定点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工作的通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精神,县人社局将对我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2021年度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范围1.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二、年检内容(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内容:1.依法办学情况,(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年检内容:年检内容具体见2021年度郧西县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年检情况表(附件5),于3月21日前向县人社局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提交以下年检材料(均需盖公章):1.2021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全年培训和技能评价等业务开展情况、经营收入情况、从业人员情况、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培训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表(自评)(附件3),4.2021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业务情况表(附件4),5.2021年度郧西县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年检情况表(附件5),各培训机构要整理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登记证照、办学场地和设施设备使用证明文件、教职员工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情况、学员情况登记表、培训花名册、培训协议合同、教学管理档案、招生简章(广告)及备案资料、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疫情防控台账等各类档案资料,根据机构自查情况和实地检查评估情况,年检基本合格以上的培训机构准许其继续办学,对年检不合格的培训机构,附件:1.郧西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2.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基本情况报告书(2021年度)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表(自评)4.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业务情况表5.2021年度郧西县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年检情况表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