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有关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92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河北省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23〕626号),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具体项目见附件),专项用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分别列入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河北监管局的监督,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管理与监督,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对照冀发改投资〔2023〕626号文件所列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附件:1.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2.中央基建投资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