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文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基金会〔2023〕8号)的要求,我省负责推荐“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候选人3名,推荐人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基金会〔2023〕8号)附件2,在各设区市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拟推荐温文溪、马芳华、华锦先等三人为我省2023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候选人,一、公示内容:福建省拟推荐申报2023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人选公示名单(附件1),二、公示时间:2023年8月4-10日,三、异议受理:公示期间,欢迎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异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逾期提出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邮编:350003附件1:福建省拟推荐2023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人选公示名单附件2:《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基金会〔2023〕8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