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保证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同意下达区2023年第二批前期工作经费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批计划下达的前期基建项目本批计划共下达前期项目28个,下达区级前期投资计划1166.0752万元,二、严格执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制度1.凡属区级前期工作经费,必须严格按《厦门市同安区区级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同发投〔2021〕51号)执行,2.所有项目应及时向区发改局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以便及时协调解决,附件:同安区2023年第二批前期工作经费计划汇总表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3年8月4日(同安区财政局备查文号:同财备〔2023〕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