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本次拨付款项如下:1、第九批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汇溪镇孔丘村150万,2、第九批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杜桥镇汾西村10万元、杜桥镇卢家村10万元、邵家渡街道年坑村10万元、东塍镇呈岐村10万元、东塍镇坦头村10万元、汇溪镇善家洋村10万元,3、第十一批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河头镇殿前村318万,4、第十一批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汇溪镇山安村42.7万、汇溪镇西溪村42.7万、河头镇岩坑村42.6万,各镇(街道)在收到下拨资金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范围,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挪用资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附件:1.第九批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补助资金明细表2.第十一批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补助资金明细表临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21日附件1第九批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补助资金明细表序号镇(街道)重点村(30%)一般村(30%)金额(万元)1汇溪镇孔丘村1502杜桥镇汾西村103杜桥镇卢家村104邵家渡街道年坑村105东塍镇呈岐村106东塍镇坦头村107汇溪镇善家洋村10合计210附件2第十一批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补助资金明细表序号镇(街道)重点村一般村金额(万元)1河头镇殿前村3182汇溪镇山安村42.73汇溪镇西溪村42.74河头镇岩坑村42.6合计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