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廉广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精神,经各单位推荐,并经市清廉乡村建设专责小组审核,现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8月4日-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清廉乡村建设专责小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0—2820951,通讯地址: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98号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邮编:538001,拟推荐为先进集体: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拟推荐为先进个人:江里梅(女),防城港市清廉乡村建设专责小组2023年8月3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