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10号)、《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湖财建〔2023〕12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湖州市本级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涨价补贴部分用于支持农村客运发展资金分配安排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反映(个人请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请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1日,联系地址:湖州市龙溪北路290号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客运公交科,联系电话:2201585,传真:2112110,湖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8月4日附表2023年湖州市本级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涨价补贴部分)资金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单位2022年车辆总数(辆)2022年实际运营标台数(标台)本次核拨资金(万元)涨价补贴部分农村客运发展对在营年运营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农村(城乡)新能源公交车辆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1.375万元/辆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308332.90423.493617669-28134-53-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