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03-21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2022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和验收工作(一)培育申报工作,请各区、市主管部门指导有意向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条件,于4月29日前报送市工信局科技处,(二)验收认定工作,已培育且完成建设任务书目标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请各区、市主管部门于4月29日前联系市工信局科技处,二、2022年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一)培育申报工作,请各区、市主管部门指导有意向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条件,编制《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申报书》(一式两份),于4月22日前报送市工信局科技处,(二)验收认定工作,请各区、市主管部门于4月22日前联系市工信局科技处,联系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85911215/85911216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指南(试行)附件3: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申报书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