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八条意见的通知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八条意见

松阳县人民政府 | 2023-08-03
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获批市级创新联合体的单位可申报150万元以内补助的科技攻关项目,国家级、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配套奖励,当年技术输出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且经科技部门技术合同登记),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分别给予每项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年度研发投入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超过要求部分且超出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更多精选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2023-08-03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