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获批市级创新联合体的单位可申报150万元以内补助的科技攻关项目,国家级、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配套奖励,当年技术输出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且经科技部门技术合同登记),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分别给予每项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年度研发投入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超过要求部分且超出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