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科研结余资金管理,现开展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一、研究方向面向哈尔滨市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技术需求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型企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行筹措,二是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财政科研结余资金项目,三、申报条件1.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四、申报范围1.围绕重点企业关键技术问题,自筹经费2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项目,2.在哈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等单位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技术需求,自筹经费5万元(含)以上的科技项目,2.申报单位须上传项目自筹资金来源承诺书,5.自筹经费项目实行申报单位负责制,网上申报登录“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xt.harbin.gov.cn/”,选择“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