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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企校订单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8-03
有关企业:按照《关于开展技能兴淄行动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淄人社发〔2022〕12号)和《淄博市企校订单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要求,市人社局部署开展了2023年度企校订单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公布的培养专业、等级、人数和方案计划,二、严格按程序执行培养方案订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应在培养学生毕业前完成,培养过程中,校企双方要严格按照三方协议、培养方案开展培养,培养结束后,在毕业后3个月内到培养企业全职工作,市财政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养补助,三、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各区县人社部门、企业、院校要按职责分工做好订单培养管理工作,区县人社部门负责订单培养全过程监管,培养院校和企业要配备具备培养水平的一体化教师或工程师(技师)以上专业人员作为指导老师,培养院校会同企业根据岗位实际和国家职业标准,建立健全培养质量考评体系,附件:附件:2023年企校订单培养计划汇总表.xlsx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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