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下达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项目计划(附件1),请于8月8日前提供拨付信息(附件2)报送至南沙区中铁建环球中心5-2栋10楼,用款单位应当遵照《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对项目申报、执行、验收、资金使用等资料归档保存,以备核查,应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监督检查,申报人、用款单位和个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处理,缴回(追回)专项资金,特此通知,附件:1.南沙开发区商务局关于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项目计划2.关于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拨付信息的函(模板)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3年8月3日(联系人:陈静敏,联系电话:39053180)附件:1.附件1:南沙开发区商务局关于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项目计划.pdf2.附件2:关于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拨付信息的函(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