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安排部署和我办7月19日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央资金支持建设美丽乡村申报工作的通知》(汉农改办发〔2023〕10号)精神,采取镇村申报、县区推荐、市级评审的方式,共有10个县区申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20个,通过7月28日我办召开会议初选后确定9个县区17个村参加集中评审,8月1日,我办邀请有关专家、市财政局财监处、农业科有关同志共同组成评审组,对以上9个县区17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申报资料进行了评审打分,按照本次评审结果,将给予前9名每个村150万元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支持,其余申报村将作为今年的储备项目,不再另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评审得分前9名)公示如下:名次县区镇(办事处)村(社区)备注1汉台区龙江街道办梧凤村2南郑区圣水镇五爱村3城固县桔园镇新合村4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薛家坝村5西乡县杨河镇峰坦村6留坝县留侯镇闸口石村7洋县马畅镇双庙村8勉县新街子镇新街子村9略阳县兴州街道办安坪沟村公示期间,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意见,向汉中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至8月11日来信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文庙巷7号市综改办邮编:723000受理电话:0916-2514296汉中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