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推进机构的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推进机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目标以推动优质基础产品和工艺应用示范为目标,由推进机构组织产业链上中下游、产学研各环节推动上述重点产品、工艺的适配应用,促进形成整机(系统)和基础产品互动发展、上中下游互融共生的产业链协同创新格局,二、申报要求(一)推进机构主要职责推进机构一般由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的行业机构、龙头企业等实体承担,协调解决实施主体遇到的主要问题,(二)申报材料1.推进机构组织相关单位编制《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实施方案》(见附件3),实施方案要围绕应用示范方向的总体目标,明确目标任务的实施主体,2.推进机构组织参与单位签订联合开展应用示范的合作协议书(或能够体现合作情况的类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位合作内容、产品应用条件和目标、任务分工等,确保各项任务主体明确、责任清晰3.推进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有意向申报的行业机构、龙头企业于8月9日前将推荐申报文件及推进机构申报材料(附纸质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至报送至区企服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8办公室),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曹桂华(65525809)王琳(67886133)邮箱:dhtzjg@163.com附件1: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推进机构的通知.pdf附件2:2023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方向.docx附件3: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实施方案.wps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