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2023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量化评分公示(1)(1)澄迈县2023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量化评分公示根据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转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摘要)》的通知(琼退役军人发〔2019〕16号)、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1个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澄迈县2023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综合评分公示表》,为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按照退役士兵量化服役表现和考试成绩规定,实行“阳光安置”,现将我县2023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18名转业士官综合评分予以公示(评分表附后),公示期为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0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量化评分有异议的,可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出申请,经确认同意后再更改综合评分,公示期满后,我局不再受理更改综合评分申请,联系电话:67630651澄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