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1宗用海申请,现将用海申请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特此公示,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417室电话:18005132709联系人:王飞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日项目名称用海人用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面积用海期限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应急救援船舶临时支持系统配套工程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内四港池底部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和航道用海围海中的港池、蓄水,开放式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式15.5074公顷10年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应急救援船舶临时支持系统配套工程序号北纬东经序号北纬东经1119°37′56.976″34°36′15.963″16119°37′30.531″34°36′39.463″2119°37′58.067″34°36′16.896″17119°37′29.889″34°36′40.546″3119°37′56.741″34°36′17.956″18119°37′29.579″34°36′41.779″4119°37′58.624″34°36′19.566″19119°37′29.565″34°36′41.918″5119°37′59.950″34°36′18.506″20119°37′25.118″34°36′45.473″6119°38′01.041″34°36′19.439″21119°37′25.822″34°36′38.258″7119°37′57.320″34°36′22.415″22119°37′25.853″34°36′38.206″8119°37′57.294″34°36′22.435″23119°37′48.829″34°36′18.247″9119°37′53.229″34°36′18.959″24119°37′48.882″34°36′18.207″10119°37′58.147″34°36′23.140″25119°37′51.305″34°36′20.408″11119°37′58.096″34°36′23.181″12119°37′51.982″34°36′23.095″13119°37′51.642″34°36′23.352″14119°37′33.522″34°36′37.000″15119°37′31.521″34°36′38.505″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联系电话0518-82256110,附件: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应急救援船舶临时支持系统配套工程海域论证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