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部门:为持续推进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在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创新应用,现就开展第三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示范类别第三批电子商务示范包括: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电子商务人才教育(培训)示范基地、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示范企业、电子商务领军人物5个类别,二、申报条件示范企业、基地申报,前两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可再次申报,三、申报程序及材料(一)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向所在开发区、区县(市)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开发区、区县(市)商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二)申报材料1.申报资料2套(内容见附件),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部门将推荐文件、申报资料(含电子文档)报市商务局,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是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重要抓手,在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工作中,各地要积极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和单位参与创建活动,指导、帮助申报单位做好申报工作,第三批电子商务示范创建重点评估2021-2022年建设发展情况,前两批示范单位未按要求向所属辖区商务部门上报数据和运营情况的,不再推荐其申报第三批电子商务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