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福建省明溪县珩城水业有限公司申请,现对明溪县明溪水厂及鱼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净水厂)设计方案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变更内容1.绿地布局变更,绿地面积、绿地率相应调整,2.传达室位置变更,室内外地坪高程调整,3.综合加药间首层楼梯变更为花圃,三层建筑布局调整,楼梯间山墙增加窗,5.经济技术指标表建筑密度、建筑占地面积相应调整,二、公示图纸变更前后对比图三、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1日,四、市民权利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利害相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材料反馈到我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五、反馈方式1.来信来访:明溪县自然资源局(邮编:365200)2.联系电话:0598-28672113.电子邮箱:mxxghz@163.com明溪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