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佛金函〔2021〕32号,决定开展2023年科技支行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条件(一)主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且2022年度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的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不低于50%,(二)具有由省行级以上管理机构(或我市行政区域内法人银行机构)发文并确定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单独授信政策,(三)2022年末至少拥有5家以上存量科技型企业贷款客户,且至少3家为中小科技企业(按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二、复审材料(一)佛山市科技支行认定申请表(附件2),(二)XX支行科技型企业贷款明细表(附件3),(三)申报条件第三项内容的科技型企业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及企业类型相关材料,(四)省行级以上管理机构(或我市行政区域内法人银行机构)发文并确定针对科技型企业的单独授信政策,(五)如有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可提供(主要对科技支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三、申报程序(一)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二)申报单位应同时在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请,逾期申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附件:1.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佛金函〔2021〕32号)2.佛山市科技支行认定申请表3.XX支行科技型企业贷款明细表佛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7月25日(联系人:刘女士、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