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指导,认真做好审核推荐,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荐,为确保推荐质量,企业相关资料请于2023年8月23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报送,我局对推荐名单进行确认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做好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工作请相关县(市、区)以清洁生产企业、绿色低碳示范企业、减污降碳突出贡献企业、循环经济工业园等为重点,请相关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发布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县(市、区)要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工作,充分发挥绿色制造标杆带动效应,相关经验案例请及时报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