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字﹝2023﹞100号)文件要求,我区将开展2023年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园区分站)及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5.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年以上,(三)园区分站、创新实践基地推荐条件1.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申报程序(一)企业提交申请1.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荐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1)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1份,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附件3)和《2023年园区分站、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附件5),3.申报创新实践基地不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荐条件、又无法设立园区分站的单位,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4)和《2023年园区分站、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附件5),将符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推荐到全国博管办备案,三、有关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园区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申请条件、相关要求、政策优势和管理制度,(二)报送地点:1.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附件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xlsx附件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xls附件3:新设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xlsx附件4:新设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xlsx附件5:2023年园区分站、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xls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3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