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公开范围除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二)受理机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清远市清城区交通运输局办公时间:8:30-12:00,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七)收费《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