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全面深化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二)评价指标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综合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权数60)、单位用地销售收入(权数40)为2项指标,(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得分计算方法,(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得分计算方法,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企业各指标值÷指标基准值)*指标权重,各单位根据评价内容向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由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④新注册2年以内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且当年“亩产效益”评价为D类企业的,评价为D类企业不享受县级各类工业经济扶持奖励政策,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汇总核算企业评价情况,附件:1、有关指标计算方法、说明及数据来源2、莒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附件1有关指标计算方法、说明及数据来源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在县(市、区)统计用区划代码、所属行业分类代码(精确到中类)由统计部门提供,(二)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单位:万元/亩)单位用地销售收入=销售收入/用地面积数据来源:企业销售收入、用地面积分别由县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