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告(南京巨石体育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社险管稽整字〔2022〕第119号南京巨石体育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6月8日,对你单位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未按规定为鲁军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稽核检查,提出如下意见:一、处理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相关资料,二、违(法)规事实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10000元按规定予以补缴,三、整改意见1、应补报参保职工1人,2、应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10000元,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逾期未整改的,可以自收到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意见书于2023年6月20日邮寄被退回,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我中心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504室)领取意见书,点击查看: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告(南京巨石体育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