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持续巩固改善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我厅草拟了《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电子邮箱:550855336@qq.com2.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邮政编码:550002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附件:1.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8月1日。